了解一生一屋規定,再次享土地增值稅優惠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應按漲價總數額,採累進稅率20%、30%、40%課徵土地增值稅,為了減輕房地自用者的負擔,針對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特別設有「一生一次」及「一生一屋」10%優惠稅率。
出售自用住宅土地雖然已適用過「一生一次」優惠稅率,於再出售自用住宅土地時,如符合下列要件,可再申請「一生一屋」10%優惠稅率:
(1)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
(2)出售前土地所有權人持有該自用住宅用地6年以上
(3)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該地設有戶籍且持有該自用住宅連續滿6年
(4)出售前5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5)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15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50平方公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