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坍塌至不堪使用應向稅務局申報停止課稅 2024-05-08/在: 2024 /通過: poweruser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房屋已拆除,今年仍收到房屋稅繳款書,民眾百思不解。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8條規定:「房屋遇有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者,應由納稅人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實後,在未重建完成期內,停止課稅。」 該局提醒民眾,房屋如有上述情形,應儘速向稅務局申報減免房屋稅,經勘查符合規定後,在未重建完成前,停止課稅。 poweruser https://www.shuanghua.com.tw/wp-content/uploads/2022/08/logo_new-1000x260.png poweruser2024-05-08 12:00:552024-09-23 17:55:41房屋坍塌至不堪使用應向稅務局申報停止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