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頂樓架設廣告招牌不列入房屋稅課徵 2024-02-27/在: 2024 /通過: poweruser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大屯分局 近來有民眾詢問,房屋頂樓架設廣告招牌出租供行銷廣告使用,是否要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頂樓架設廣告招牌,除加重其房屋負荷量外,並無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不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所以無須向該局申報稅籍。 惟建議民眾應先行洽詢營建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請以符合建築法規規定。 poweruser https://www.shuanghua.com.tw/wp-content/uploads/2022/08/logo_new-1000x260.png poweruser2024-02-27 12:00:512024-02-06 17:54:40房屋頂樓架設廣告招牌不列入房屋稅課徵